楊霞蜂蜜 陳靜酒, 福建茶妹滿街走。這是網友最近編的微商順口溜。
微商是基于移動互聯網的空間,借助于社交軟件為工具,以人為中心,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;指企業或個人通過微信、微博等互聯網社交平臺進行商品線上分銷的商業活動。按照零售終端代理主體的不同,微商可以分為B2C模式和C2C模式,一種是企業基于微信公眾號開設微商城的B2C模式;一種是個人基于朋友圈開店的C2C模式。
根據新思界發布的《“十三五”期間電商行業發展環境預測及投資策略分析研究報告》顯示,2016年中國微商行業市場交易規模為3287.7億,預計2019年微商規模將近1萬億。從事微商行業主要人群有三類:工資較低的打工者、在校學生及全職媽媽。數據顯示,2016年中國微商從業人員數量達到1523.2萬人,隨著微商在社交群體中認知度和認可度的逐步提升,以及領先微商經營規模和品牌影響力的快速壯大,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微商隊伍中來,2017年微商從業人員規模達到2018.8萬人。
2011年是微商發展雛形期,主要表現為個人代購;2012年微信陸續推出朋友圈、微信支付、公眾號等功能,微商行業進入基礎建設期;2014年微商概念正式興起,進入團隊運作時期,一大批品牌微商成立;2015年伴隨著移動電商發展,一大批手機開店應用上線,微商進入井噴期;2016年隨著央視曝光毒面膜時間;微商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引起關注,導致微商行業進去斷崖式下滑;2017年政策規范監管,微商逐漸向正規化、品牌化發展,傳統電商企業和品牌入局,如阿里巴巴、網易考拉、小米等。
但一直以來,微商都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行業。由于缺乏有效監管,微商行業亂象叢生,大眾對微商頗有微詞。微商行業忽悠不斷,假貨橫行,消費者糾紛過多,甚至涉嫌傳銷、詐騙等刑事犯罪。那么,對這個行業應該如何監管?需要制定什么樣的專門法律來規范?從業者如何自律?從2019年1月1日起,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實施對微商行業有何影響?
1、“為父代言”賣酒的陳靜們,對天發誓你究竟有幾個父親?
這段時間,網絡泛濫的“為父代言”賣酒廣告,在仁懷市引發眾怒,遭到當地酒行業人士集中抨擊——“代言的‘陳靜們’,你究竟有幾個父親”?當地酒行人士說,類似人物關系和年齡混亂的廣告,被認為涉嫌虛假宣傳,損壞了仁懷醬香白酒聲譽。
“為父代言”賣酒廣告,在網絡上有多個版本,包括海報、視頻等,其中尤以海報版本較多。在海報版本中,一名年輕女子(或男子)與一名中年男子站在釀酒車間,或是高粱地頭,拉著的橫幅,寫著“我為父親的好酒代言”、“我們對天發誓,賣假酒全家死光”、“我們只賣純糧酒”等。
一個有意思的情況是:人們“深扒”發現,“陳靜”賣酒廣告畫面中,主人公的年齡混亂,一會兒說自己24歲,一會兒又說26歲、25歲、27歲。有的醬香白酒行業人士通過梳理公開信息,已發現部分廣告發布者的根本不具備白酒生產資質。還有的發布者,與仁懷市沒任何關系。
2、“楊霞”你賣的蜂蜜也該“涼涼”了
最近,一個名叫“楊霞”的女人火遍朋友圈。不少地方資訊類自媒體都轉發介紹了她的個人事跡,并以《那個叫“楊霞”的女人,你在某某地方火了!》為標題進行宣傳。為“楊霞”發聲的,除了地方資訊自媒體賬號,還有不少垂直細分領域的營銷號,甚至還有一些地方媒體的微信公眾號也在為她背書。文章稱,楊霞從小生活在大山里,后帶著女兒前往大城市打拼,在有了一番事業后,有感于市場上所售蜂蜜質量不佳,決定回鄉賣土蜂蜜,“找回兒時純真的味道”。
11月初,有網友稱,從“楊霞”那里買的蜂蜜包裝簡陋,而且發貨地不是陜西寶雞,而是河南某地,懷疑自己被騙。隨后,越來越多的網友開始在網上發帖,懷疑“楊霞”的真實身份和所售蜂蜜的安全性。11月28日,對于蜜蜂女“楊霞”事件,微信團隊相關負責人表示:經核查,相關個人微信號為批量惡意注冊賬號,且部分賬號被舉報有欺詐行為,微信團隊已經對這些微信號進行了封號處理。同時,對于存在虛假廣告、詐騙行為的文章,一經核實,微信公眾平臺將按照違規程度對文章進行相應處理。
新京報評論,令人動情的故事,完美的人設,所謂天然、優質的產品,再加上在朋友圈或真或假的真情互動,一時間很難讓人懷疑。但假的就是假的,套路就是套路,當消費者收到質量不佳的蜂蜜產品,戲也就演不下去了,“楊霞”也只能以拉黑媒體記者、拉黑質疑者來做最后的抵抗。
3、福建茶妹滿街走:為什么網上賣福建茶葉的小妹這么多?
相信有不少人都被加過QQ或者微信這樣的人,一個美女的頭像,自稱家里是世代茶農,幫著父母賣茶葉,給你發的內容極具煽動和誘惑性,讓很多人不注意就上當受騙了。像這樣的賣茶小妹都是團隊操作的,能大量采購,加起來的成本不到100,利潤能在200+以上。有的賣茶小妹團隊能月盈利50萬以上。
茶葉騙局分為好幾種,在網絡、電話、生活中都會發生,而且一般以福建茶為主。網絡的騙局主要是讓賣茶“小妹”以超特價優惠為噱頭,貨到付款,如果你一直不上當,他們會一直給你發信息,而且優惠力度一次比一次大,早晚會掉進這個坑里。一般人想著貨到了可以先驗驗貨,但是在收到一堆茶葉茶具和贈品后,很少人會拒收。網絡交友需謹慎,涉及錢財莫輕信,尤其是男士,別輕易就被"美女"灌了迷魂湯。
4、微商亂象,陷阱頻發
微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暴力刷屏,虛假宣傳;假貨泛濫,產品良莠不齊,產品來源不明;經營模式呈“三無”特征:沒有實體店,沒有營業執照,沒有信用擔保,甚至賬號都不是實名的。由于向微商付款沒有第三方支付平臺,直接通過微信支付,如果發現商品有問題,很難維權。囤貨:要想低折扣,必須大量囤貨,就用自己家人的微信、身份證辦假代理,拿低價大量囤貨。刷單:招募刷單員,向新代理購貨,造成暢銷假象,所購產品返回廠家,再批發給代理。
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了《2017年微商行業發展狀況調查報告》,報告顯示,產品質量是微商經營中最突出的問題,其次是宣傳和服務。通過對2017年全年微商問題的新聞輿情進行分析,工作人員發現,其中最突出的是產品質量問題,其內容占比達到54.57%。同時,報告顯示,微商服務層面主要問題表現在“售后退換貨”的退款困難、微商可能拉黑消費者等情況。其中,養生保健、化妝品、日用服裝商品類不同意退換貨的占比超過50%。
微商還深陷傳銷的疑云,去年多家社交電商平臺的微信公眾號被封。微商平臺的人員計酬和返點是以邀請加入的人員數量為基礎,就符合傳銷的本質特征。
5、元旦起實施的《電子商務法》對微商有何影響?
微商作為一種新興的利用社交網絡來做推廣的方式,其實是對創業的一個助推平臺。不能一棍子打死,需要以法律進行規范。從2019年1月1日起,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——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將正式實施。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,從事個人代購、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,依法納稅。其中,個人網店、微商、直播營銷、刷好評、大數據殺熟、征稅等成為此次立法的亮點。大部分以代購、微商作為全職的或是交易規模較大的電商經營者,均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,而對于部分可免辦牌照的小規模交易主體,小額交易也需要通過經營平臺進行報備,電商法規定了平臺需要承擔這義務。